| 关于我校武昌校区学生一食堂
“12.8”火灾事故的通报
全校各单位:
2006年12月8上午10:30左右,我校学生一食堂二楼江阳府餐厅操作间烟道部位发生火灾。经调查,学生一食堂江阳府餐厅(系校外人员李泽辉承包经营)未对厨房烟道内油垢及时进行清理。当日上午,餐厅厨师刘燕平在炒菜时引燃了排烟管道内积累的油垢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采取了切断电源、转移室内的液化气钢瓶、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等措施应急自救,并配合赶来的消防官兵、保卫干部将火扑灭。
火灾发生后,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消防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察。经实地勘察取证,消防大队认定火灾系因厨师操作过失引起,厨师刘燕平负直接责任,餐厅经理李泽辉负直接管理责任,饮食中心主任孙和平负管理责任,后勤服务总公司未对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负有管理责任。文保分局消防大队已对当事单位和个人分别进行了处理。
12月13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当事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12.8”火灾事故发生在我校开展冬季防火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期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财产与人身安全。
特此通报!
武汉工程大学
200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