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经保卫处研究并报请学校批准,现将有关校园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车辆管理
1、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携带《武汉工程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和有关证件、标志,并主动向门卫出示,接受检查。
2、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超速,禁止鸣喇叭。
3、所有非公务车辆不得停放在行政楼前。
4、禁止校外车辆借道穿行;外来办事的人员车辆须经门卫检查登记,方可进入。
二、安全管理
1、严禁在校园内从事赌博、封建迷信、推销和非法传销等活动。
2、严禁在校园内聚集喧哗或从事有碍于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活动。
3、自零时起至6时进出校门的人员、车辆,门卫将执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证、照不全,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放行。
三、犬类管理
1、根据《武汉化工学院关于在校园内限制养犬的通知》(武化政办字[2003]44号)文件精神,校园内所有犬类必须办理《养犬许可证》。
2、对已办《养犬许可证》的犬类,可携带《养犬许可证》、犬牌,在指定地域活动(化工路—春晖路以东地域),不得进入教学行政区、学生生活区,不得在集体宿舍内养犬。
3、禁止携犬出入学校南北大门。
4、对校园内的无证犬类和无有效证件的犬类,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捕杀。
特此通告!
武汉工程大学保卫处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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