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火灾隐患专项
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情况通报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和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现将工作具体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生宿舍(公寓)火灾隐患自查情况
截止到4月30日,各学院都已完成学生宿舍(公寓)自查工作,并上报了自查结果。
二、5月9、10、13日集中检查情况
从5月9开始,由校办、学生处、保卫处、研究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各学院及泰塑公寓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宿舍(公寓)开展了为期3天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工作在两个校区和泰塑公寓同时展开。田辉玉副校长亲自指导并参加了泰塑公寓的检查。各单位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学生处王雪梅处长、艺术设计学院汪尚麟院长和研究生处袁军副处长参加了检查;相关学院副书记曾先茂、张兴唐、彭永利、江本武、张春义、陆新、郭昕及泰塑公寓陈建设经理按要求参加了检查;保卫处刘宏处长和史红权副处长对此次检查进行了组织和安排,并全程参加了检查。
此次检查,发现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1、学生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共清查出各类大功率电器和燃器具155件,其中武昌校区73件,流芳校区及泰塑公寓82件,主要为热得快、电饭煲、电热壶等。
2、乱拉、连接电线现象普遍。随着电脑等电器在学生中的普及,学生宿舍中乱拉、乱接电线、网线的情况非常普遍,特别是多个变压器共用接线板的问题,有的学生将变压器插上后长期不断电,夏季遇气温升高容易引发火灾。
三、下步工作要求
结合各学院自查和此次集中检查的情况,学生宿舍(公寓)存在的消防隐患突出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违规用火、用电情况较为突出;2、乱拉、乱接电线、网线的情况较为普遍;3、学生防火意识较差。
针对以上消防安全隐患,为更好开展下步整治工作,学校作出如下要求:
1、学生处和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学生防火意识。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工作,采取定期出板报、组织消防知识竞赛等多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
2、针对学生违规用火、用电现象具有普遍性和易复发性的特点,要求学生处、研究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泰塑公寓和各学院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卫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学生宿舍(公寓)安全。
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宿舍(公寓)
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