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以来,校园及周边先后发生多起火情火险,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防控能力,避免引发火灾事故,为平安校园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疫情后复工复学复产等形势,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身边的案例,举一反三,认真对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本单位(部门)工作短板和重点,研究部署好秋季开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及下一阶段相关工作;要利用院(处)务会、职工大会、学生“安全教育月”等,精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保卫部门要全方位协同组织开展好师生、后勤保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进一步强化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安保人员应急处突能力。
三、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1.保卫处负责校园公共部位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维护和更换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正常有效。
2.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结合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督促督办各学院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规范储存和使用,切实保障实验室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对拒不整改的实验室采取强制性关停措施;要加强单身教职工宿舍的安全巡查,协同保卫部门对违规用电、用火,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3.后勤保障处要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正常有效使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学院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检查,重点加强上课时间对宿舍的巡视;禁止在消防疏散通道(廊)等处堆放杂物;禁止随意移动或挪用消防设施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加强食堂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着重检查燃气管道、电线线路、后堂油烟道、各类用油存贮、操作人员规范操作等情况;校医院加强对酒精、药棉等易燃物品的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易燃物品要远离加热源,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4.基建处要协同相关单位加强对校内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管审批,严格检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防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封堵建筑管道井等行为;要及时对报备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维修整改。
5.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所属办公区域、所管理使用场所内部消防设施检查,及时上报缺损情况;加大对单位(部门)用电量大及易燃、易爆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电源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等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要规范要求教职员工在离开办公场所时关闭空调、电脑、电灯等电器,切断电源;强调教职工(员工)电动车安全充电,不得”飞线充电“,充电应在停车棚进行,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6.学生处、研究生院要督促指导各学院加强班级宿舍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各类充电器和适配器的电源必须放在通风的地方使用,严禁将手机搁置在床上、衣物或其它易燃物品上充电,严禁将笔记本电脑、台灯等电器带到床上或贴近蚊帐使用;各人管好自己的用电器,离开寝室时必须将用电器断电并拔掉电源,使用电蚊烟驱蚊时必须保持发热盘通风;要特别注意空调、照明等电线线路,如闻到胶皮味道要立即切断用电器电源并迅速报告宿管员或保卫处。特别要对男生强调,严禁乱扔烟头,烟头必须用水浸灭后才可扔入垃圾桶。
7.资产与经营公司要加强对出租商业网点的消防安全督查,对不符合消防要求或违规装修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中止合同,清退处理。
8.对于引入第三方服务,如:洗衣机、自动售货机、充电桩等的校内部门,作为该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必须与服务提供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职责。
9.泰塑公寓、青年公寓对口联系单位要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寓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明确责任要求。
消防安全事关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的和谐稳定和事业发展,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