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及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暑期校园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提高对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既要抓好疫情防控,又要落实好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
2.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4.各单位(部门)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以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盗防骗防传销、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5.研究生院、相关学院及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返校研究生、在校留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学院要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安排,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生理等情况,把可能滋生问题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加强学生入住寝室安全用电管理,杜绝违规用电,确保消防安全。
6.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暑期建设维修项目施工人员和大型施工机械的监督、协调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注意事项,防止施工期间因人员疏于管理、不按规范操作而引发的盗窃、火灾、伤残和治安等案事件的发生。
7.假期内举(承)办各类考试任务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足做实工作预案。
8.各单位要做好雷电、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工作,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做好汛期防汛工作中教职工的安全防护。
9.探亲、访友、外出旅游者,要将疫情防控安全放在首位,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减少个人外出,原则上不去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防止发生意外。
三、认真开展安全自查
10.各单位(部门)在7月18日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重点排查各类场所(实验室、寝室、图书馆、食堂、配电房、库房等)的用电安全、用气安全、防盗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问题,以及长期工作的用电设备可能存在的散热问题、恒温问题等各类潜在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责任到人;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于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学校有关部门。
11.暑期不开放的场所要断水、断电,锁好门窗,张贴封条(封条可到两校区保卫处办公室领取),并安排本单位(部门)人员定期进行巡查。需要开放的场所应按规定落实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科研场所、实验室夜间应按规定时间关闭,任何人员不得在内留宿和生火做饭。
四、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12.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增强值班力量,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误报、漏报或迟报。
13.保卫处、物业公司要加强门岗和楼栋值守,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执行“四必”要求。学生宿舍楼值班人员要对居住学生情况进行登记并实施动态服务管理,确保楼栋安全。暑期内,武昌校区西南门、北1门正常通行。流芳校区东门、西北区施工通道正常通行,西南门机动车道7月27日至8月23日封闭,保留一侧人行通道。
保卫处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
武昌校区87194110 流芳校区87992110
特此通知。
校综治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