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部门):
2016年4月18日,学校印发了《武汉工程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及奖惩办法(暂行)》(校发【2016】6号,以下简称《办法》)。一年来,全校各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把各项安防措施落实到实处,对维护校园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结合2016年年底现场考核收集的各单位意见以及学校当前综治工作实际,我们发现《办法》中的考核细则还有一些不尽科学的地方,比如:一些条款考评具体指标不清晰,部分有重叠;车辆违停指标权重系数较小,两校区实际情况考虑不周全;各单位对所在办公区域安全管理责权不明晰等情况。经校综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提出以下修订意见:
1.进一步量化各项评价指标,强化痕迹管理;
2.加大车辆违停曝光和分值,合理考虑两校区实际,设置相应权重系数;
3.对各类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增加火情火险、失联、校园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权重系数;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数不列入全校平均数之列。
特此通知,具体见附件。
校综治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