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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1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6级新生户口入户工作已结束,户籍全部通过公安机关审批、上传完毕。2016级新生中需要借用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户籍业务方面的学生,请告知携带学生证或考试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政保科办理相关业务。
另:2016年将户籍从武汉市外转入我校集体户的新入职教职工也请到我处办理武汉市居民身份证。
联系人:刘黎、陈丹
联系电话:87992075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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