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征兵工作条列》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警备区司令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6年兵役登记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5月30日
二、兵役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我校应届毕业生、在校非毕业生,主要为男性大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邮电与信息工作学院学生兵役登记由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另行完成。
三、年龄要求
2016年12月31日以前在校非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四、名额分配
依据2015年我校各学院实际应征入伍人数,经研究,决定各学院要完成的2016年兵役登记计划任务分别为:
学 院 名 称 |
征兵人数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20 |
机电工程学院 |
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20 |
电气信息学院 |
16 |
管理学院 |
8 |
法商学院 |
3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 |
理学院 |
6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5 |
外语学院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9 |
国际学院 |
9 |
合计 |
159 |
以上人数为各学院最低登记任务,不设上限。
五、工作流程
1.学生于4月1日至5月25日登录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登记填写身高、体重时,应注意身高单位为“厘米”,体重单位为“千克”;在选择学校地址和应征地时,请选择“湖北” →“武汉” →“硚口区” →“武汉工程大学”;在填写完兵役登记各项内容后,请点击页面最下方的“进行兵役登记并应征报名”按钮;若用户名、密码忘记,可通过点击“兵役登记”登录页面中的“找回用户名”、“找回密码”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即可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兵役登记完毕后,打印并填写《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填表照片以电子文档上传)
2.各学院于6月5日前将报名登记学生《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报名统计表(含电子文档)交学校武装部。(流芳校区保卫处王老师收、武昌校区朱老师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登记动员工作。大学生应征入伍是加强国防建设所需,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热爱国防、献身国防的爱国热情。
2.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领导和征兵专干,按照通知要求,严密组织、精心实施、狠抓落实。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兵役登记时间安排,将《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名统计表(含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武装部。
4.各学院于2016年4月8日前将征兵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校武装部。
校武装部联系人:朱老师 87194653
王老师 87992067
武汉工程大学 武装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