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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5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6年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要在放假之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克服学期末放假在即的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春节和寒假安全。  

1.各单位(部门)于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本单位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含供配电设施)、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并于2016年1月13日12∶00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上报保卫处。  

2.假期不开放的办公室、实验室、库房要断电、断水,锁好门窗,张贴加盖保卫处印章的封条,并安排本单位(部门)人员巡查。  

3.假期需要开放的场所应按规定落实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科研场所、实验室夜间应按规定时间关闭,任何人员尤其研究生不得在内留宿和生火做饭。  

4.各单位(部门)要对假期无人居住的学生宿舍,张贴加盖保卫处印章的封条。要求学生返校后到楼栋值班员处报到,由楼栋值班员与学生一同打开封条,严禁学生本人擅自揭去封条。封条由保卫处统一印制,各单位(部门)于2016年1月13日17∶00前到保卫处治安科领取。  

5. 各单位(部门)以及广大居民应严格执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确保学校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物和人身安全。如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外,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三、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部门)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学生处和各学院值班人员要重点关注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问题,掌握留校学生动向;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校内从事非法活动;严格用电管理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劣质电器、电线。总务处要对学生宿舍用电严格管理,坚决制止违规、违章行为;各物业公司要严格楼栋值班,特别是学生宿舍楼的值班人员要对假期居住学生情况进行登记并实施动态服务管理,确保楼栋安全;各单位(部门)要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部门)要做好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五、春节和假期回家、探亲、访友、外出旅游者,要将旅途安全放在首位,防止发生意外。学生离校时要将便于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有价卡、证随身带走,不便携带的要采取措施,自行妥善保管,不要放在宿舍。  

六、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值班力量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夜间巡逻,切实维护校园秩序。  

七、居民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邻里关照,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外出离家时要锁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要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武昌校区87194110   流芳校区87992110.  

八、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通知精神,明确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将责任层层落实。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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