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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消防法规要求,结合学校迎新工作需要,现计划对停放在建筑架空层、地下停车场(重点为:南区研究生公寓、大化工、7号教辅楼、9号教辅楼)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请各位车主于2024年9月5日前自行将电动自行车迁移至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区。逾期未迁移的,保卫处将进行集中清理、暂扣(经车辆使用人书面承诺书及所在单位管理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方予以返还)。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有序。
保 卫 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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