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为营造一个更加整洁、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整体形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决定近期对校园内非机动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背景与目的
1.优化校园空间。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停车区及消防通道,有效缓解宿舍、教学楼、食堂等周边交通拥堵,改善校园通行环境。
2.消除安全隐患。清理残破车辆(车架变形、电池老化、部件裸露、轮胎干瘪、主要部件损坏等)及阻塞通道的“僵尸车”,降低火灾风险 。
3.落实合规管理。排查取缔非标电动车(超标车),引导师生员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维护校园安全。
4.提升校园环境。维护校园整体美观,清除废旧车辆带来的视觉污点,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清理范围与对象
本次集中清理整治的范围覆盖全校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各教学办公楼宇周边停车区及通道,学生宿舍区(含架空层、楼道、出入口),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等公共设施周边,校园主干道、支路两侧,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无障碍通道等应急疏散区域。
清理对象主要针对以下四类车辆:
1.废旧破损车辆。车身严重锈蚀、变形、零部件缺失、轮胎干瘪、长期无法使用且无人维护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等。
2.长期闲置车辆(“僵尸车”)。车身明显积满灰尘、蛛网覆盖、停放位置固定不动达2个月及以上且无人认领、使用的车辆。
3.违规停放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楼道内、疏散楼梯间、无障碍通道、绿化带、人行道中央等禁停区域,经前期通知提醒后仍拒不挪移或无人认领的车辆。
4.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重点排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未取得校园通行标识、前期毕业生离校后校园通行标识已失效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非标车在校内通行。
三、清理步骤与时间安排
1.公告阶段(即日起至7月21日)。学校将在校内OA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知。对于属于上述清理对象的车辆,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处置。同时,请车主自觉规范停放车辆,确保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楼道等生命通道。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请立即挪移至合规停车位。
2.集中清理阶段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31日)。保卫处将联合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对校园公共区域内仍存在的废旧破损车辆、长期闲置车辆(“僵尸车”)、非标车辆、违规停放且拒不挪移以及无主车辆进行统一清理。清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对拟清理车辆进行现场拍照登记。
3.认领与迁移(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车主若认为车辆被误清理,可在此期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车辆归属的有效凭证(如购车发票、校园车证、清晰车辆照片等)前往保卫处或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并承诺将车辆规范停放或进行妥善处理。
4.集中处置(2026年1月2日后)。对于逾期未认领、未处理的废旧非机动车、长期闲置车辆(“僵尸车”)以及非标车辆,将依法依规进行统一处置。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请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配合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动员和督促工作,确保通知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2.主动配合,自觉行动。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从维护校园安全、环境整洁的大局出发,主动自查、及时处置废旧闲置及非标车辆,严格遵守校园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3.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对违规停放、废旧闲置及非标车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027-87992008)。
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