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区域指本单位办公、教学、科研等场所及其附属公共部分(走廊、通道等),各单位应明确区域内各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今年二级单位责任人员或办公地点变动情况较大,将重新制作《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名册》,“户籍化管理表”制式文档可在校园网保卫处网站上下载,管理表分为“行政办公区”和“科研教学区”两类,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于4月30日17时前将电子档传至校园网OA系统保卫处瞿登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后交到保卫处消防科。
咨询电话:武昌校区 朱宙雄 13247187187
流芳校区 周前锋 13006158328
保卫处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