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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部门):

当前,适值夏季,用电负荷加大,诱发火灾因素增多,为切实做好学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卫处将于近期对全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一次以夏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本单位无违章用电、用火;对各类教学、办公、科研电气设施进行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确保责任区域范围内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并将相关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二、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吸烟、乱扔烟头、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和空调外机堆放杂物;规范蚊香、电灭蚊器等物品的安全使用,不得在其上覆盖可燃物且要与周边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养成良好用电习惯,不长时间使用电器设备,做到人走断电、关水。

三、总务处、后勤集团要加强对合同工宿舍的检查和管理,严格规范用火、用电安全。要求在每个宿舍区确定1-2名兼职消防管理员,加强住宿区的每日防火巡查工作,兼职消防管理员名单落实后报保卫处,由保卫处安排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四、工大集团、资产经营开发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堂和各经营门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对食堂烟道油垢进行清洗,规范液化气和燃油的存储与使用;严禁经营门点私自增加电器设备、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督促经营门点对失效、损坏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五、社区居委会和总务处要加强对家属区、配电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止室内温度过高,禁止在上述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长期堆放在家属区楼道、配电间和宿舍楼道内等公共场所的物品和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六、总务处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员,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杜绝违章作业,及时清理工地上存放的易燃物品和建筑垃圾;建筑工棚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违规电器等。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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