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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机动车辆行驶停放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9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学校智能门禁系统投入使用以来,校园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学校内部教职员工车辆增长速度较快,友邻合作单位或社会车辆进入校区频繁;校区停车位不足而新增停车场(位)使用率不高;武昌校区“半小时内不收费,停车按次收费”,流芳校区不准收费等现实状况,导致校园内交通安全仍存在较大的隐患。目前,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已授权我校15名交通协警(武昌校区7人,流芳校区8人),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辆行驶停放采取的措施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安全行驶。

1.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按交通指示标志和道路标线行驶,服从保安或交通协警的指挥和管理。

2.机动车在校园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禁止在校园鸣笛。

二、规范停放

3.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场地和车位停放。在未明确划定泊车位的地点临时停车(不超过10分钟),应以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损坏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为基本原则。

4.校园内设立交通严管区:流芳校区钟楼前路段、大礼堂前路段、西北区中心广场区域;武昌校区3号教楼前广场、东配楼东侧路段、实验大楼北广场、新北门向南主干道、幼儿园周边主干道区域、8亩地教工住宅区。

三、规范进出

5.办证车辆一律凭证进出,授权期限为一年,按年办理。无证车辆取交卡进出武昌校区,按武汉市物价局批文进行收费“停车不超过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至1小时(含)内,小车3元、中型车5元、大型车6.5元;1小时后,按次收费,白天7:00—19:00,小车6元、中型车10元、大型车13元,晚上19:00-次日7:00,小车8元、中型车13元、大型车17元。跨时累加”。流芳校区实行无证车辆登记备案管控,暂不实行收费。

四、违规处理

6.校园内禁止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行驶,违者由交通协警查收。

7.教职工车辆违停:由保安拍照登记并在校园网予以曝光,同时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及奖惩暂行办法》对车主所在单位扣分。交通严管区域违停的扣分加倍。

8.社会车辆违停(特种设备车、公务车除外):授权车辆,由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告诫车主,违停达到3次,取消通行权限3个月。未授权通行的车辆,由交通协警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可采取限行或锁车措施。

9.校内车辆超速:由保卫处工作人员拍照登记并在校园网予以曝光,同时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及奖惩暂行办法》对车主所在单位扣分。

10.社会车辆超速:授权车辆,第1次违规超速的,给予警告处理;第2次违规超速或时速超过50公里的,取消通行权限3个月。未授权车辆,由交通协警依据相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置。

11.套取校园通行证:经保卫处工作人员核实后,车辆列入系统禁入名单。当事人为校内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取消评优资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本公告中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由保卫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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