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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冬春火灾除患攻坚 “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29     作者:瞿登    浏览次数:

为全面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的工作通知》(鄂教发函〔2025〕71号)要求,现就学校开展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6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开展范围

全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以及高层建筑、施工场所(含新建、改扩建和局部维修)、冷库、危险品仓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等重点场所。

三、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火灾事故 ,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元旦、春节“两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重点任务与职责分工

此次“百日行动”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部署、协调和监督,全校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开展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抓好校园新建、维修工程项目特别是高层建筑项目的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摸底排查校园高层建筑情况,把相关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宿舍、办公、科研、实训等公共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为高层住宅建筑。)

1.强化新建工程建设工地火灾防控。重点排查整治8类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使用竹(木)脚手架,不阻燃塑料密目网等不合格材料;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施工动火动焊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使用燃烧性能不达标保温材料;未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过期、失效未及时维护更换;未将消防水接至作业楼层、未有效配置消防器材;未设置消防及疏散通道,未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施工现场违规焚烧建筑垃圾,未妥善处置可燃垃圾;未落实工地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违规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充电等行为, 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基建与维修处)

2.强化高层建筑维修改造工程火灾防控。对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对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易燃可燃物品等。(责任单位:基建与维修处)

3.强化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等。(责任单位:保卫处)

4.强化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使用燃烧性能 B2/B3 级外墙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存在空腔;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等。(责任单位:基建与维修处、后勤保障处)

(二)巩固动火作业规范管理行动。严密防范电焊、气焊、 切割等动火作业可能带来的火灾风险,切实加强动火作业全过程规范管理。

1.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要健全完善动火审批制度,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动火审批需明确动火作业内容、作业风险、作业地点、作业时长、审批有效期、动火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责任单位:基建与维修处)

2.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 一是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二是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三是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四是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是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六是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责任单位:基建与维修处)

3.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学校新建工程及各类维修、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动火作业需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执行,由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查验电气焊作业人员资质,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查验动火作业现场条件,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不准动火。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相关场所严禁动火施工作业。寒假期间,校舍维修改造比较集中,学校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负责人员和防范措施。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清理还原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责任单位:基建与维修处)

(三)推进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行动。聚焦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行为持续开展排查整治。

1.严查违规停放行为。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划定电动自行车专 门停放区域并设置指引标识,引导师生员工规范停放。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严禁违规占用或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行为。(责任单位:保卫处)

2.严查违规充电行为。加密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 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的巡查频次,严禁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携带电源进入校舍、电梯、楼道、集体宿舍等室内空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违规在架空层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规充电拒不改正、屡教不改的,严肃依规处置。(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3.加强规范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定期摸排、及时处理校园无牌、长期停放、破损锈蚀严重的问题车辆,严查严管校园电动自行车拆改限速、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科学布局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和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紧盯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排查整治封闭、堵塞或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门窗上违规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问题。

1.推进“拆窗破网”专项行动。依法全面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幼儿园采取在防盗网、金属护栏上开设“逃生口”等临时措施的,“逃生口”设置必须符合消防部门制定的技术指南要求。要全面摸清底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

2.畅通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 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施划禁停标线,在消防车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车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沿行车方向标注“消防车道禁止占用”警示字样。(责任单位:保卫处)

3.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校舍疏散楼梯间不得堆放易燃 可燃物品、不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设施。学生宿舍楼首层等部位因功能需要,确需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门禁分隔设施的,应当确保设施具备“一键开启”“断电解锁”“自动释放” 等火灾时可自动解除分隔的功能。(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

(五)实施校园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系统提升校园火灾防控能力。

1.加强消防设施配置。组织开展校园消防设施隐患排查,及时更换补充已失效、过期、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严查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房屋工程结构,导致防火设置失效等情形。全面安装学生宿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提高火灾防控物防技防水平。(责任单位: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

2.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分批次组织学校辅导员、保安员、宿管员、食堂操作员、消防控制室操作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业务培训,教授应急处置流程、消防设施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方法等内容。通过聘请有资质人员、组织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考试等方式,全面落实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责任单位:保卫处)

3.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及整改,重点排查:化学安全,如化学品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等;用电安全,如乱接电线、线路老化、绝缘破损、超负荷用电等;设备安全,如加热设备长时间运行无人值守、大功率设备未及时断电、违规使用明火设备等;消防通道堵塞及消防设施配备与管理,如烟感报警器、灭火毯、防毒面具等。(责任单位: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各学院)

4.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开展好师生节假日放假前最后一课、开学第一课、学生实习实训必训课、每学期集中演练一课等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电子屏等载体,结合晨会、班会、党(团)日等活动,广泛开展预防火灾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三清三关”(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坚决纠正违规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

(六)强化重点时段安全护航行动。针对冬春季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特点,分阶段实施精准防控,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1.紧盯“三节”安全。认真研判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风险,组织开展节前检查和节日期间巡查。如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按规定审批报备,并提前对举办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2.紧盯春季开学安全。春季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 全面检查,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问题。(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3.紧盯“两会”安全。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五、工作安排

(一) 动员部署(2025年12月底前)各单位按照学校的部署要求和责任分工,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 集中排查(2026年2月底前)各单位按照附件对应表格所列的清单,逐条逐项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推进问题隐患迅速整改到位。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强化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假期失管失控引发火灾事故。

(三) 总结提高(2026年3月)全面总结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校园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任务,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

(二)各责任单位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完成前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台帐。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PDF盖章件和WORD文档)及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保卫处。

联系人:毛晓晋,联系电话:87194909,材料报送邮箱:17034001@wit.edu.cn

附件: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高校)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 附件【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高校).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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