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范诈骗
(财产安全篇)
刚刚步入成年的大学生,社会阅历浅,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他们有热情、有激情,看待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这一特性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因此,作为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学生在面对各种诱惑和“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时,必须沉着冷静、擦亮眼睛、心勿贪婪、认真辨别、巧妙应对,防止被骗。
第一节 防范街头诈骗
※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5年5月的一个上午,我校某学院女生张洁(化名)在武昌校区叠翠湖学习时遇到一自称江西省公安厅前来办案的中年男子,该男子自称在办理一起秘密的刑事案件,因案件需要张洁配合一下,并要求张洁不要告诉其他人,并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留给张洁,并许诺可以在就业和工作上帮助张洁。经过一番交流,张洁对该男子的身份深信不疑,还自认为遇到“贵人”,为了帮助对方“破案”,将自己的银行卡内的2900余元借于对方,该男子答应一个小时后归还。结果,张洁一直等到下午3时也未见其人,打其电话也无人接听,这时张洁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约15时40分到保卫处报案。
案例二:2012年10月12日21:10许,我校某学院女生小雨(化名)在自习结束返回泰塑学生公寓途中,遇到一自称香港某知名企业副总经理的年轻男子,该男子自称是到武汉谈一项重要业务,途中遭遇车祸,一行的同事都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车祸造成自己手机和钱包遗失,无法与客户联系,请求小雨先借5000元救急,等第二天与客户联系上后归还,同时邀请小雨到香港去玩。小雨在权衡后决定帮助该男子,从自己银行卡上取出全部4100元交于对方。在等了3天后,小雨意识到可能被骗,才向保卫处报案。
※什么是街头诈骗
街头诈骗犯罪是指在街面或商业场所等公共部位发生的、针对不特定受害人以非法手段骗取钱财而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由于其获利快、风险低,已经成为犯罪分子获取钱财的一种途径,面且此类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必须引起广大师生的高度警惕。
※几种常见的街头诈骗方式
1.利用街上“丢包”陷阱诈骗
这类骗局往往是团伙(2人以上)作案,当他们发现目标后,一人走在你的前面 “无意”丢下钱包(包里多是假钞票、假金首饰),另一个人上前假意与你一起发现被丢的包,同时要求平分,并花言巧语让你得大部分,但要你拿出身上的钱或佩带的金银首饰抵押。如果骗子不能得手,这时丢包的人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称你捡到了他的钱包要你归还,在打开钱包后会说里面的东西少了,为了证明你的清白你必须说出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当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你银行卡里的钱和身上的贵重物品就会成为骗子的“战利品”。
遇到这类骗局,请不要参与其中,丢包只是“做笼子”的道具而已,你一旦进入骗子的“笼子”就很难脱身!如果你捡到了钱包,万不可贪图小利,应果断的将拾到的东西送交公安机关、保卫处或打110报警,也可大声呼叫失主,引起周边人员注意,这才是你的第一选择,也是最正确的选择。
2.利用假金器、假药等假贷诈骗
骗子们往往利用假金元宝、药草、邮票、古董等假货称家里急用钱,希望低价出售,再安排一些“托儿”假购买,诱使你拿出钱财。
你在对货物判断不出真伪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掏钱购买。
3.利用外币或假币诈骗
骗子们往往利用低廉的外币或假币,称自己遇到天灾人祸急需用钱,骗取你的信任,有时还会安排同伙共同上演一出你买了不但是善举还能有丰厚回报的大戏。
如果你在辨别不出是何币种及真伪情况下,最好不要理睬这些人,以免上当受骗。外币兑换应在指定的国有银行办理。
4.利用“中奖”诈骗
这类诈骗主要是骗子们在街上,免费向行人推销产品或发放宣传资料,而且在产品或资料里都能显示中奖信息。当你发现自己中奖时,千万不要上当。因为在你领取奖品之前,骗子常会以交纳各种税金为借口,骗取你的钱财。奖品只是骗子们诈骗的噱头而已。
5.利用象棋残局或“押宝”诈骗
象棋残局主要是针对自认为自己智商高的“聪明人”而实施的诈骗。“押宝”主要针对有贪婪心理的人而实施的诈骗,骗子们往往在街边利用几张扑克牌、几个碗等为道具,让人将钱押到某张牌或某个碗,押中了就能得到等额的钱财。而你看到“押宝”的人都能押中(押中的人都是“托”,是一个诈骗团伙),当你一旦中招,其结果必定是血本无归。
6.利用看相“算命”诈骗
街道上摆摊看相“算命”的都是骗子。他们在看相“算命”时都会说你命中有坎或血光之灾,要想消灾过坎就必须拿出钱财。
7.冒充“达官显贵”或悲惨身世,利用人性的弱点诈骗
骗子们利用人们“攀高枝”的心理而冒充“达官显贵”,他们会称自己遇到一时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你的帮助为借口,往往还会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来骗取你的钱财。有的骗子直接将自己装扮成遇到天灾人祸的“可怜人”,利用你的同情心骗取你的钱财。
※如何防范街头诈骗
虽然各种街头骗术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但只要我们增强心理防范意识,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坚决不贪意外之财,不滥用同情心,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万不可因自己的幼稚、贪图小利而落入圈套,跌下陷阱而后悔莫及。
1.以学业为重,不动歪心思,做个老实人。
2.树立强烈的防骗意识。
3.遇到陌生人需要钱财帮助的,要学会察言观色仔细甄别,不要轻意拿出钱财。
4.在外遇到陌生人提供的香烟、饮料、食品等,要婉言谢绝,防止犯罪分子的“迷魂药”。
5.相信科学,抵制“封建迷信”。
6.不贪小便宜,不相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7.遭遇诈骗,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第二节 防范网络电信诈骗
※典型案例
案例一:发生在我校师生中的诈骗案件:
1.2015年9月10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陶某某在网上购物,被骗1000余元。
2.2015年9月11日,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张某某接到冒充学校领导电话,称可以办理助学金,被骗5900元。
3.2015年9月14日,外语学院学生段某在某网上刷信誉,被骗12000元。
4.2015年9月14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李某某在某网上买低价Q币,被骗7300元。
5.2015年10月10日,化工与制药学院学生杨某收到冒充银行的短信,被骗5000元。
6.2015年10月15日,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李某某在某网上加盟开网店,被骗1400元。
7.2015年10月23日,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李某某在某网上做兼职,被骗1800元。
8.2015年10月31日,电气信息学院学生罗某某在某网上做兼职刷信誉,被骗960元。
9.2015年11月4日,化工与制药学院学生范某某在某网购物,被人冒充卖家退款形式,被骗1859元。
案例二:盗录视频骗信任佯装亲人骗钱财。
2015年3月的一天中午,珠海市民王先生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告诉他:“你儿子找你有急事,请马上上网跟他联系。”而后,王先生致电在加拿大上学的儿子,但是儿子并没有接电话,于是王先生就使用Q Q与儿子联系,并开启视频通话。电脑屏幕上出现了儿子的画面,却没有声音,王先生问为何不说话,对方回复麦克风坏了。接下来,“儿子”告诉王先生,自己在加拿大有一位很要好的朋友,名叫覃虎,这位朋友将数千元加币交给自己暂时保管。因为覃虎的父亲病危所以他回中国,但因加拿大那边过关时不能带大量现金,所以让王先生把8万人民币汇到覃虎国内的账户里。王先生没有多疑,就将钱汇到覃虎的账户上。钱汇出后联系上了儿子,发现被骗,于是王先生立即报警。
公安部门经审讯得知:骗子首先通过网络购得专门用以盗取Q Q账号密码的软件,然后注册一个新的Q Q号码,使用貌美的人物相片作头像,连Q Q空间也上传了一批美女或美男图片。之后,骗子就会到处加好友,在聊天时要求与对方视频通话,将对方的视频录下来备用。在取得对方信任之后,骗子就会声称要发自己的照片给对方,而这所谓的照片就是盗取Q Q账号密码的木马病毒,从而获取对方的密码,尔后骗子就会从对方的好友列表中寻找亲友下手。
※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电信诈骗的特点:
1.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2.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骗子们现在通常利用英特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工具作案,他们是一群高智慧型的“人才”。骗子们的骗术花样繁多,五花八门,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发展到电话欠费、消费退税、商品打折或低价出售、身份证或医保卡被盗用、“你猜猜我是谁”等等。犯罪分子总是能想出各式各样的骗术。甚至冒充电信、银行、公检法等国家机关说你涉嫌贩毒、洗钱等等,骗取你的钱财。骗子的骗术在不断花样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3.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强。犯罪团伙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手段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严密,他们采取现代化企业的运作模式:有负责购买作案工具机构;有负责发布诈骗信息机构;有负责诈骗执行机构;有负责开办银行帐户机构,有负责转账机构,分工很细很明确,且各机构各成员之间互不知情。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4.跨国(境)犯罪比较突出。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人员,也有的在境外发布虚假信息骗国内人员,还有国(境)内外勾结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也很大。
※电信诈骗的常用手法:
电信诈骗分子不断翻新犯罪手法,他们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术,甚至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做、步步设套,对受害人进行欺骗、引诱、威胁、恐吓,严重危害师生财产安全,为了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相关作案手法,有效防范电信诈骗,我们梳理出了目前常见的48种电信诈骗手法,希望对师生有所帮助。
1.QQ冒充好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QQ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急需用钱”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2.QQ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QQ号码,并分析研判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号码,再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3.微信冒充公司老总诈骗财务人员。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复制公司老总微信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实施诈骗。
4.微信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5.微信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
6.微信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朋友圈里,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7.微信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缴纳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8.盗用微信公众账号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公众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虚假消息。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9.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10.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从而被骗。
11.电子邮件中奖诈骗。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12.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冒充三星、索尼、海尔等知名企业名义,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为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3.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我要上春晚》《非常6+1》《中国好声音》等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为借口实施连环诈骗,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4.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安全账户配合调查。
15.冒充房东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部分租客信以为真,将租金转出方知受骗。
16.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事主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当事人往往因情况紧急,不知所措,按照犯罪分子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
17.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老人突发急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犯罪分子指示转款。
18.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19.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广电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否则将停用受害人本地的有线电视并罚款,部分群众信以为真,转款后发现被骗。
20.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21.购物退税诈骗。犯罪分子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账户。
22.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受害人填写好淘宝账号、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后,卡上金额即被划走。
23.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24.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报纸、邮件等刊登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一旦事主与其联系,犯罪分子则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虚假理由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25.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群发短信,以事主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连环设套,要求将银行卡中的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或套取银行账号、密码从而实施犯罪。
26.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毒品为由,称其涉嫌洗钱犯罪,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27.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要签收但看不清具体地址、姓名,需提供详细信息便于送货上门。随后,快递公司人员将送上物品(假烟或假酒等),一旦事主签收后,犯罪分子再拨打电话称其已签收必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或黑社会将找麻烦。
28.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医保、社保出现异常,可能被他人冒用、透支,涉嫌洗钱、制贩毒等犯罪,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29.补助、救助、助学金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民政、残联等单位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困难群众、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然后以资金到账查询为由,指令其在自动取款机上进入英文界面操作,将钱转走。
30.引诱汇款诈骗。犯罪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向某个银行账户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往往未经仔细核实,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31.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利息低,无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32.收藏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各类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保证金、场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33.机票改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34.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35.合成图片实施诈骗。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卡号邮寄给受害人,勒索钱财。
36.“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获取受害人的电话号码和机主姓名后,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人所述,冒充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看望受害人。随后,编造其被治安拘留、交通肇事等理由,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37.冒充黑社会敲诈类诈骗。犯罪分子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加以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然后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38.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39.高薪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40.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41.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42.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专门渠道购买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再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买家一次性付款变成了分期付款,每个月都得支付相同费用”,之后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43.订票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门户网站、旅游网站、搜索引擎等投放广告,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订购机票、火车票等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再以“身份信息不全”“账号被冻结”“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从而实施诈骗。
44.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在ATM机上粘贴虚假服务热线告示,诱使银行卡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45.伪基站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向广大群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在其手机上植入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进一步实施犯罪。
46.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47.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智能手机,如果受害人同意兑换,对方就以补足差价等理由要求先汇款到指定账户,或者发短信提醒受害人信用卡积分可以兑换现金等。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48.二维码诈骗。犯罪分子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电信诈骗的主要方式
1.伪基站诈骗及防范
伪基站就是假基站,这种欺骗手段大多是利于搜索到的手机卡号码或本区域手机号段,冒充运营商发布诈骗短信。伪基站设备携带方便,诈骗分子通常将其安装在家用轿车、道路旁边等隐蔽处。据调查,70.2%的诈骗短信冒充运营商诱导用户点击恶意网址;19.4%的诈骗短信冒充银行实施诈骗;4.6%的诈骗短信内容为欺骗用户订低价机票,诱骗回拨电话进行诈骗。收到此类短信最多的是移动用户,比例高达89.4%,其次为联通9.5%与电信1.1%。因为伪基站短信的是GSM(2G)系统,目前主要是中国移动仍在使用。
如何防范:一是不要轻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二是更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三是即使是常见的服务号或好友号码,也要对短信内容进行甄别,最好回拨电话进行咨询验证;四是手机信号突然消失,很有可能是伪基站诈骗的前兆;五是安装拦截软件;六是改用安全性更强的手机
2.“猫池”类诈骗及防范
“猫池”是一种扩充电话通信带宽和目标对象的装备,“猫池”可以达到随便拨打电话的功能;也可以一次性给很多手机拨打电话。此类诈骗覆盖面广,危害极大。假冒客服以积分兑换名义实施诈骗是目前最常用的手段,有的在短信里暗藏木马病毒或木马连接,诱惑用户点击、安装木马程序,从而窃取用户的私密信息。
如何防范:不要轻易点击任何陌生的链接;安装软件,一定要到可以信赖的网站或者官网下载安装。
3.利用改号软件进行诈骗
改号软件可以把来电号码任意设定,利用改号软件冒充电商客服和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和亲戚诈骗他人钱财是这类诈骗惯用的手段。“改号软件”技术危害性极大,它会将你的来电随意显示成金融、电信、公安、政府乃至亲朋好友等的电话号码,骗取信任后,以电话欠费,身份资料被人盗用、银行账户涉嫌犯罪为由,诱骗师生将存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内实施诈骗。
防范措施:接到任何电话,都要拨打官方确认的客服电话确认信息是否准确,不要冒然按照来电提示的步骤去做。凡是属于违法犯罪案件,执法部门不会采取打电话的形式处理。
4.银行卡盗刷器类诈骗
银行卡盗刷器就是伪造的银行卡POS机,只要消费者持银行卡在机器上操作,后台就会记录下卡的信息,截取卡的密码,这样就能复制一张和消费者一样的银行卡,然后到异地进行盗刷。现在市面上的pos机收款的人员或单位,可能与银行流水最后登记的金钱流向公司没有任何联系。这就意味着,银行卡一旦被盗刷,金额可以追回的可能性很小。
如何防范:一是注意在小店铺购物时,尽量不要用卡消费。刷卡时要注意卡口、键盘是否有异样,刷卡的时候要注意遮挡,防止泄露密码信息;二是磁条卡最容易仿制,最好换成芯片卡;三是开启银行短信提醒功能;四是如果被盗刷,要立刻冻结银行账号,迅速报案,证明人、卡都不在刷卡地,这样做可以让银行担负主要责任,可以挽回个人损失。
5.使用木马病毒进行诈骗
(1)通过QQ、微信、短信发送木马链接,一旦点击后,诈骗分子就可以窃取你的手机联系人、银行卡等全部信息,不但可以对你实施诈骗,还可以诈骗你的亲朋好友。
2.将病毒藏在二维码里,如果用手机扫描,就可以瞬间窃取手机主人的手机信息。
3.假扮某电信运营商官服号码群发积分兑换现金的诈骗短信,短信中内置一个钓鱼网址,一旦购物,信用卡信息就被盗取。
4.红包暗藏木马,轻信点击,木马就会进入手机。
如何防范:一是对不明链接或下载网址、红包等不要点击,对可疑软件以及未经确认的链接不点击、不下载;二是手机定期杀毒;三是各种银行、支付宝转账要通过官方网站下载的APP软件进行网银操作,不要轻易向他人泄露银行账号、密码、身份证号和交易验证码等相关信息。
6.网络钓鱼诈骗
冒充各类机构,包括金融、银行、大型网购等,发送各类诱惑信息,引诱收信人给出各类私密信息,包括银行账号、手机号码、密码、验证码等等。此类信息隐蔽性强,收信人往往不易警觉。
防范措施:一是对任何链接不要轻易点击;二是对需要提供私密信息的要保持高度警惕,一定要通过官方的确认后,方可提供;三是下载防毒软件,打开防火墙;四是不要在网站留下任何个人私密信息。不要相信网络上任何社区、论坛类的促销、中奖信息;五是如果发现网页地址不能修改,最小化IE窗口后仍可看到浮在桌面上的网页地址等现象,请立即关闭IE窗口,以免账号密码被盗。
7.WIFI诈骗
骗子通常用免费WiFi吸引他人搜索,一旦有蹭网者通过WiFi信号上网,骗子便可通过替换非法网站,轻松截获网络数据并破解密码,盗取转移受害人的钱财。
如何防范:一是不随便蹭网,不要使用公共WiFi,关闭自动连接;二是不要自动登录网银及手机银行;三是保管好手机并安装手机安全软件;四是设置支付金额数量,可以减少损失。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一)做到六个“一律”
1.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不管是谁,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
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
3.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但凡需要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
能做到这个六个"一律",基本上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二)谨记“三不一及时”
不轻信。绝对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犯罪分子使用任何花言巧语或恐吓话语,都不要轻易相信,及时挂掉电话,不予回复信息,防止犯罪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实施诈骗。如确有担心可及时向亲友或保卫处、公安机关咨询。
不透露。强化自我心理防线,不因贪图小利而受犯罪分子诱惑。任何情况下,切忌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不汇款、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我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涉及到网银业务的,要格外谨慎。
及时报案。确实感觉自己已上当受骗,必须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报案。
作为大学生应该具有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要轻意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家人信息以及自己的各类密码透露出去。学生更要以学业为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消费观,在面对诱惑时要冷静应对,切不可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遇到难事应及时与同学、辅导员沟通,也可直接与保卫处联系寻求帮助。保卫处提醒:“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户涉及犯罪”是谎言,所谓的“国家账户、安全账户”是不存在的。
※被骗后怎么办
遭遇电信诈骗必须第一时间到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报案,基本内容:
1.受害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号及账户开户行;
3.转账的准确金额及准确时间;
4.骗子的账号,账号用户名及账号开户行;
5.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
公安机关可凭这些信息,对嫌疑人的银行卡紧急止付,尽最大努力保护受害人被骗的金额。
※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一、诈骗罪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主要是指个人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三、诈骗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四、诈骗罪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五、诈骗罪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